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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安又一“黑恶势力”被判!最高获刑25年!

瑞安检察 温州检察 2021-04-28



2019年10月21日,瑞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绸等17名被告人犯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非法经营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强迫交易罪、敲诈勒索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、虚假诉讼罪、破坏选举罪一案一审宣判。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、领导者陈某绸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并处罚金人民币1062万元;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。
经法院审理认定,2005年以来,被告人陈某绸纠集被告人吴某冬、郑某、李某、吴某元、管某东等人,实施开设赌场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,从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
2010年9月刑满释放后,被告人陈某绸又重新纠集被告人吴某元、吴某冬、管某东、郑某、李某等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并网罗被告人陈某清、涂某利、钱某林等人,在其组织、领导、指挥下,从事开设赌场、强迫交易、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,非法攫取巨额资金支持组织和成员活动,形成了以被告人陈某绸为组织、领导者,以被告人吴某元、李某和姜某收、林某华等人为积极参加者,以被告人吴某冬、管某东、郑某、藏某兵、陈某清、涂某利、钱某林、项某敏、余某平、陈某兵、应某军为参加者的结构稳定、层级分明的犯罪组织。
该组织以暴力、威胁及滋扰、纠缠、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方式为手段,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、强迫交易、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,获取经济利益2000余万元;通过威胁、恐吓竞争对手、聚众造势等方式,干扰、影响村居选举,帮助组织成员谋取政治地位,长期把持基层政权,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;被告人陈某绸又霸占西河村山林用于建设豪华坟墓群,圈占尖山公园建造别墅,霸占、侵吞集体资产,在瑞安市塘下镇场桥一带形成非法控制,称霸一方,欺压群众,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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